發(fā)布日期:2021-11-25 瀏覽次數(shù):32
在如今的社會,借錢容易要錢難,這使得很多人都深有體會。一些人,像親朋好友借錢,但是,到了約定還錢的日子不是還不上,就是推三阻四,更有甚者,為了躲避債務,遠走他鄉(xiāng),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。是不是,只要債務人消失了,就拿他沒辦法了?不一定!
一、找不到債務人怎么辦?
1、審查債務人家庭還在的財產,是否是他們夫妻共有的財產。
這件事是關系到債權人能否向債務人的配偶要求還錢的前提條件。根據(jù)我國法律的規(guī)定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夫或妻一方對外所欠債務為共同債務。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早有約定,并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?;蛘?,債務人在借錢時已經(jīng)聲明這是個人借錢行為,并且所借的錢用于個人。
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,由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。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。
2、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?zhèn)鶆杖耸й櫋?/span>
債權人申請,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債務人,宣告為失蹤人。為消除債務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良影響,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,通過宣告?zhèn)鶆杖藶槭й櫲?,并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,由財產代管人管理債務人的財產,以保護債務人與債權人的財產權益。
作為出借方的債權人,與債務人是存在著利害關系的,他有權申請法院宣告?zhèn)鶆杖耸й櫋?/span>
二、債務人失蹤,債權人向誰討債呢?
1、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,向保證人主張債權
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(xiàn)設立保證人,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,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。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。
2、向法院提起訴訟
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,明明欠款人已經(jīng)找不到了,又怎么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,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,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。公告時間一到,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,都視為已經(jīng)送達。
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,經(jīng)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,然后作出判決。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?shù)膫鶆?,可以申請強制?zhí)行。
3、申請宣告失蹤,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
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,那么根據(jù)我國法律的規(guī)定可以申請宣告失蹤。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,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,可以申請宣告失蹤。宣告失蹤后根據(jù)《民法通則》第二十一條規(guī)定,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、父母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、朋友代管。失蹤人所欠稅款、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,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。
4、延長訴訟時效
《民法通則》第一百三十五條規(guī)定:“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?!眰鶛嗟脑V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時開始計算。同時《民法通則》第一百三十九條、一百四十條規(guī)定: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,訴訟時效中止。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訴訟時效期間繼續(xù)計算?!薄霸V訟時效因提起訴訟、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?!?/span>
由此可知,可以通過以上方式延長訴訟時效,避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受保護。
三、欠債人欠錢逃跑,該如何起訴?
如果有借條,屬于民事糾紛,即使報警,警察一般不會受理,會告知你去法院起訴;
現(xiàn)在你要考慮起訴他的問題,法院受理后,找不到被告,登報公告送達法律文書。
重要參考依據(jù):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》
債權人起訴時,債務人下落不明的,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。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(jù),受理后公告?zhèn)鲉緜鶆杖藨V,公告期限屆滿,債務人仍不應訴,借貸關系明確的,經(jīng)審理后可缺席判決;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,裁定中止訴訟。
綜上所述,多數(shù)時候欠債人失蹤,很大原因都是想要借此逃避還債義務,這對債權人而言無疑是不利的。考慮到這一情況的經(jīng)常發(fā)生,一個是在借錢給他人的時候要慎重考慮,了解清楚借款人的誠信以及還債能力,另外,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擔保,這樣要是欠債人還不上錢,還可以向擔保人主張債權。再次提醒大家,文明要債方可長久,切不可走極端,害人又害己。